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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级带量采购规则出炉,重点仍然在“量”
发布时间:2023-06-15


近日,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发布的《关于规范市级药品和医用耗材联合采购工作的通知》在医药圈流传,并引起了热议。其中,值得注意的是通知显示,根据6月18日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电视电话会议要求,要推动和规范各地开展集中带量采购,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。也就说,山东省的通知其实传递的是国家对各地带量采购要求,不仅仅只是山东一地对市级带量采购要求。


市级带量采购规则出炉,重点仍然在“量”


从山东省《通知》内容具体来看,国家对市级带量采购的规范主要还是从量的方面约束。首先山东省文件表示,其将规范分级分类采购。如果要开启市级带量采购,采购联盟必须是不少于3个设区市,以扩大带量优势,减轻药企负担。所以,可以看出国家并未完全禁止实际带量采购,参与城市多的还是被允许的,只不过被要求规模不能太小。


其次,《通知》在确保规则公开透明中表示,要坚持市场决定价格遵照规则下产生中选结果。证明国家将按照市场决定价格,要以规则确定中选结果,不得行政干预,不简单以降幅评价成效。像某些地区过去简单粗暴勒令降价,且为一地市的带量采购应该将会被叫停了。


另外,《通知》中还明确提出,各地采购工作要落实“真带量”来看,国家要求采购必须要带量,且是真实用量,不得虚假报量,将约定采购量落地到每一家医院,明确药企的销售预期。实际上,真实报量的要求对于带量采购的开展非常重要,如果带量采购的采购量不高,尤其同品种中,医院只拿出了很少量,对于中选企业来说,付出与收获将不成正比,甚至造成恶性循环。


总的来看,山东省的《通知》透露了国家对市级带量采购种种规范,让疲于应对带量采购的药企有了大致的方向。目前,国家药品集中采购已经经历了3轮2批次,无论是一开始的低价中选、承诺单一货源、报价低的3家中选,还是集采N-1家入围后允许6家中选,并制定低价1.8倍门槛,都显示出中标规则日臻成熟。


但在医疗控费的大方向下,作为中国整体医疗开支40%以上的药品市场始终将是政策密集出台、调整的重中之重,而“价格穿底”的压力也还是会让医药行业长期承压,倒逼企业必须更有针对性的应对细分市场的政策走势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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